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蓬莱路第二小学工会献血基金会方案
2015-02-17
1.每位教职员工,都应该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。
2.由于身体原因,不能献血者,应具有团结互助的精神。一次也没有献过血的教职工每月拿出30元参与献血基金,一次献血者每月拿出20元参与献血基金会,二次献血者每月拿出10元参与献血基金会,新参加工作者参照一次献血者每月拿出20元,以后视身体情况按照献血基金会要求执行,给献血者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。
3.虽然是义务献血,但由于大家的关心与关爱,由学校和献血基金会补助第一次献血者2000元,短途旅游费500元;补助第二次献血者2500元,短途旅游费800元;补助第三次献血者3000元,旅游费1000元。
4.当年献血者,二年里不需要交基金。
5.对身体合格,拒不履行献血义务的,不得评先、评优、考评降级。
6.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以后从2006年6月起执行。
蓬莱路第二小学工会
2015——2016年度继续执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