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蓬莱路第二小学工会工作制度
教工大会制度
1、教工大会是我校工会的权利机构,工会委员会受教工大会的领导。
2、教工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,方可召开。
3、教工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,讨论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,选举产生校工会委员(校工会主席、女职委员、经费委员、生活委员、学习委员)
4、教工大会闭会期间,由工会委员(主要是校工会主席)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。教工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一次。
工会委员工作制度
1、工会委员(主要是校工会主席)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。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。
2、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(先委员间讨论,再与校办讨论),实行民主集中制。
3、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。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。
4、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。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(吸收会员、小组划分等),抓好组织建设(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、教工之家的建设等),要关心会员的生活、福利,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,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,报校办同意后,按规定实施。
5、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、监督工作,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,应针对学校的工作特点,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。
6、女职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,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。
7、各委员分工不分家,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,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。
民主管理工作制度
1、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:
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,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,发挥工作积极性,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作好本职工作。
2、主要工作内容:
3、做好教工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。
4、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。
5、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。
6、认真引导,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。
7、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,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。
8、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,听取会员意见,吸收合理化建议。
财务管理制度
1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,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(如:开支标准、范围;经费分成比例、上解等)。
2、廉洁奉功、遵守制度,用好和管好工会的资金和财产。
3、会计、出纳分设,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。
4、按时拨交工会经费,并按规定的统计基数足额计提和上解。按时足额收交工会经费。
5、工会各类报表报送及时、准确、完整、真实。
6、财务档案统一管理。每年书面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如实公布,接受会员监督。
工会信息工作制度
1、工会信息工作是联系党和广大会员的桥梁和纽带,是传输各类信息的重要阵地。
2、工会信息必须做到"五必报":
3、重大、重要工作安排必报;
4、重大活动、全校性活动必报;
5、重大突发性事件必报;
6、关系会员切身利益的信息必报;
7、会员的思想动态必报。
8、做好必报信息的保存,积累信息资料,经常分析,充分发挥信息资料的使用价值。
家访慰问制度
1、工会家访的目的是了解掌握会员情况,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和问题。
2、工会会员生活中有重大事情应做到"五必访"。
3、会员退休离会必访;
4、退休教师、会员生病住院必访;
5、会员生育必访;
6、会员家庭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有丧事必访;
7、会员有家庭纠纷必访;
8、会员 生病住院、生育行政、工会送慰问金约150元整,会员大病酌情处理。
9、会员家庭直系亲属有丧事,行政、工会送慰问金101元(含花圈)。
10、退休教师每年行政、工会委员上门慰问一次。
生活补助制度
一、补助对象及原则:
1、生活确系困难的会员(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底收入线以下),原则上一年(春节期间)补助一次;
2、特殊情况,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,经请示后再决定补助。
二、补助方式:
1、必须由本人按补助规定向行政、工会提出报告或申请。
2、实施补助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后,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审批。
3、补助金额发放必须由补助对象签字领取。
活动制度
一、每年组织会员近途活动一次。每两年组织远途活动一次。
1、工会经费原则上不发放到个人,由行政、工会统一安排;
2、工会近途、远途活动不参加者不得享受活动经费;
二、会员参加市、区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得奖者,每人发放50元左右的实物(或津贴)。
三、每学年教工的娱乐活动不少于一次。
四、退休教师每年组织一次郊游活动,一次祝寿活动,每月5日作为退休教师接待日 。
2017年-2018年继续执行